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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出台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8-17       浏览次数: 1271 文章来源:天水市科学技术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关于强科技行动的决策部署。近日,天水市制定出台了《天水市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下称《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四部分。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科技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升,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加凸显。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达到65%以上,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8%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的比重达到80%以上。

《方案》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科技引领支撑强工业、强县域,促进创新链同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融合,以高水平科技创新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天水、打造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支撑。重点围绕实施科技创新创造能力、科技支撑重点产业发展能力、科技人才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率、科技创新活力提升行动5个方面,提出24项具体工作任务。同时,对应制定了《2022年强科技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在实施科技创新创造能力增强行动方面,发挥“甘肃省集成电路制造材料创新联合体”作用,全力打造集成电路封测产业聚集区。支持“大型电气传动系统与装备技术”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重组。建立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梯次培育发展体系,到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10家以上、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达到9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80家以上。

在实施科技支撑重点产业发展能力提升行动方面,重点提高电子信息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推进装备制造产业技术改造升级,提高电工电器产业技术水平,加强生物医药领域技术攻关,增强装配式建筑产业技术供给,强化新材料、数字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提升现代农业技术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支撑民生改善等,到2025年,分别在集成电路、机械制造、电工电气、新材料、碳达峰碳中和、现代农业、军民融合等领域培育技术创新中心2家以上,形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10个以上,围绕先进制造业组建1家以上的企业创新联合体。

在实施科技人才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方面,对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单位引进和本土培养的院士、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等高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以及其他相当层次的国家级人才牵头或参与的科研创新创业项目优先给予不低于20万元的资金扶持。支持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青年科研人员,给予博士、博士后牵头实施的科研项目在市级科技计划中优先支持。实施一批引才引智重点项目,创建一批高端人才协同创新基地、“海智计划”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名医工作室等。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岗创办、领办企业或到企业兼职,参与企业协同创新,享受股权、期权和分红等激励政策措施,可领取企业技术服务报酬。

在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率提升行动方面,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到2025年,建设高水平专业化第三方评价机构5家,培养科技评价专业人员20人以上。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科研院所中职务科技成果由成果完成人实施转化的,可将不低于90%的转化收益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支持秦州、甘谷、武山工业园区、张家川经济开发区等创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积极创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到2025年,争取创建省级高新区达到2家。培育和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到2025年,技术市场合同交易登记额达到60亿元以上。

在实施科技创新活力提升行动方面,设立市级自筹资金科技计划,实行科技计划项目全流程网上管理,到2025年,建立符合“四个面向”、成熟稳定的市级科技计划体系。扩大科研经费自主权,对市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医疗卫生项目和软科学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持续推进东西部科技协作,加强与关中平原城市群、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科技交流、融合互动,深化与发达地区在科研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人才交流、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健全市级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引导县区政府加大科技投入,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8%以上,市、县本级财政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分别达到2%、1%。